我的前半生(18)

蛾儿雪柳黄金缕,笑语盈盈暗香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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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rg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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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前半生(18)

帖子 Asrgfb » 2017-05-09 01:18:39, 周二

回香港后,我一直闷闷不乐。找到爱人依然寥寥无期,而我快到三十岁了。一如既往,我只能埋在书本里,寻找梦想的世界。

九月某天,我在香港大学图书馆里翻新到杂志。看到一本很特别的,是装订的小报 (37 cm × 27 cm),叫做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(《纽约书评》)。《纽约书评》不同於其他书评,书籍评论只是框架,作者其实借题发挥,大做文章。但他们写得很好,英文无懈可击。我后来发现,《纽约书评》的作者都是大手笔。我在第二篇提到 Gore Vidal。我认为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,美国作家要算他首屈一指。他是《书评》作者之一。另外一个作者是 Ian Buruma(伊恩•布鲁玛)。我在九十年代首次看到他的文章,当时就自叹不如。他是念中国文学出身的,对中国文学和文化有很深的见解。对英文有一定造诣的读者,不妨看《纽约书评》。这样阅读与写作很快就会提高。

我忘记那天看到什么书评,只记得杂志后面很多分类广告,其中有个人广告,大部分是异性恋的,但有一少部分是同性恋的,广告开头都是说 Gay。我很诧异正牌杂志也有求偶的广告。我自然把同性恋的广告,从头到尾细读一次。

我从来都没有登过广告,难以想像出售自己。但我确实孤单到极。以后的几个星期,登广告对我愈来愈有吸引力。终於我抵挡不住了,回到香港大学图书馆,把《纽约书评》分类广告的资料抄下来。回家后,用打字机打了一则文言文的广告:

Chinese gay, 30, marooned in Hong Kong. Seeking friendship, epistolary or otherwise.
(三十岁同性恋华人,困於香港。徵笔友或硕交。)

我很不喜欢 gay 这个词的,因为原来不是这个意思。但分类广告都这么用,我就不便另起炉灶了。

我把广告和支票邮寄到《纽约书评》,然后等待回音。好像不出一个月,广告已经刊登出来。很快就收到《纽约书评》转来的信件。叫我大吃一惊的,是前前后后竟然收到三、四十封回信。回信的大部分是美国人,但也有加拿大人。北美以外的也有一、两封。

看《纽约书评》的,自然是有文化的人。和他们做笔友,是畅快的事。他们英文写得流畅,又有内容。收到他们的信让我很快乐。我绝对是如鱼得水了。从小我就不安分守己,常常飞象过河。现在有人和我讨论语言学、语音学、文学、历史、天文、地理、音乐,而且和我同类,这种享受是我从来未曾尝过的。

和我来往得最密切的笔友有五个,分别在纽约州、宾州、德州、加州、加拿大卑诗省。他们各有所长,五个都吸引我。我对他们说有多个笔友。那个会是我的终身伴侣,那就要看如何发展了。

在纽约的那个是 Don。他后来对人说,我广告就算不说是华人,但用了epistolary (尺牍) 这个词,就令到他不能不回广告。Don 回信的文笔非常出色。他说刚买了一幅油画,法国原始派画家 Trocherie 的。他形容油画时用了一个词——eldritch。我很少查词典的,都是根据上文下理而断定词义。但他用这个词,我不得不翻词典,那才知道是 eerie (诡异) 的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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