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前半生(16)

蛾儿雪柳黄金缕,笑语盈盈暗香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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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rg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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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前半生(16)

帖子 Asrgfb » 2017-05-09 01:12:18, 周二

我在第十篇那里说,离开俄亥俄之前,我加入了同志交友团体,但没有经验,结果没有人联系。回港后,我似乎加入了另一个同志交友团体,现在记不起情形,只记得是书信来往的。

四十岁以下的读者,多半不知道笔友是什么一回事。八十年代以前,个人电脑还没有发明,更不要说手机了。联络朋友,不是用电话就是写信。打长途电话是很贵的。香港以前要到电话公司打,还要预约!所以外地朋友就只能写信。以前旅游不方便,坐飞机太贵,坐船太慢。从香港坐船去加州要两个星期,去英国要三个星期。所以笔友可能终身也没有见过面。我妈妈就是这样。三十年代她念中学时认识一个笔友,是纽西兰的。她们通信至少有五年的时间,交换相片、礼物。直到 1941 年香港沦陷。有一天日本人搜房子,搜到相册里笔友的相片,立刻撕下来毁掉。笔友的信也是如此。妈妈说日本人不能容忍白人的相片,也不能容忍英文。

笔友写信也是和现在的人不同。我们那时写空邮,寄北美或欧洲至少要三天,收到回信多半一个星期之后了。所以回信自然有很多话要说。写信给笔友,有点像写博客(当时还没有 blog 这个词)。我们都用标准英文,绝对不用文盲词(例如 wanna、gonna、gotta),连标点符号也不乱点。也留意起承转合,不让收信人觉得杂乱无章。寄航空信相当贵。邮简便宜一点,但只有一张,不方便谈情说爱。我写信都是用最薄最薄的信纸,就可以塞七、八张在信封里面,而邮费不超额。

我依稀记得,开学以前收到笔友与我联络。Jim 在佛罗里达州,五十几岁。他是造模型的。1973 年石油禁运后,美国经济不景,他公司大受影响。幸而他有副业——种兰花。

Jim 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同性恋者。我已知道性向十五年,从来都没有机会遇见过喜欢男人的男人。现在终於找到同类了!这种兴奋是年轻同志不可以想像得到的。像老一辈的美国人一样,Jim 不是口齿不清的人,所以我期待收到他的信。我们关系进展得很快,不几个月,我就说暑假要到他那里。他一口答应。(我是处男嘛!)我当然迫不及待,巴不得立刻知道就和人性交是什么感觉的。

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,Jim 寄一首诗给我。诗题是 Would You Love Me When I Am Old?(当我老时你仍爱我么?)我很感动,立刻谱成歌曲送给 Jim。这是我作得最好的乐曲。有次妈妈听见我在钢琴上弹,走进来问弹的是什么。我答是新作的。当然,我没有告诉她曲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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