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前半生(4)

蛾儿雪柳黄金缕,笑语盈盈暗香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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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rgf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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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前半生(4)

帖子 Asrgfb » 2017-05-09 00:44:44, 周二

在百客里的四年是我感情生命的分水岭。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在这几年很深地爱上了一个异性恋的同学。

我很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。我选了一个华人教授的代数课,开讲后有一个金头发、蓝眼睛的青年进来了。我一看就很喜欢他的样子,也略为想过不知道能不能认识他。教授讲完课,那个青年人走出来介绍自己,原来是我们的助教,叫做约翰。我当然觉得非常高兴,因为可以和他亲近了。

在那时我还是爱一个香港大学我做助教时的学生的,所以只是觉得约翰好看,还没有爱上他。现在已经很多事情都忘记了。好像我过了一个学期后才不再爱港大那个学生,以后就爱上了约翰。他只是那个学期是我的助教,但是我们却认识了。有时在饭堂碰到时也会一同吃午饭。我发现他很喜欢古典音乐的,而且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收听 FM 古典音乐电台,并且录了很多节目。於是我们便愈来愈熟了。

约翰也是研究生,比我早两届。他是学代数 K 理论的。我并不喜欢代数,纯粹是数学分析的人物。但是到了第二学期,我就爱上他了,於是便也去旁听他上的一课,以便和他接触,虽然我对所讲的课毫无兴趣。

我那么喜欢他除了性吸引外,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有很多相同的兴趣,而思想、观点也很接近。他也是很喜欢看书的,尤其是科幻小说,自己也去写。我也喜欢看科幻小说,但是在香港图书馆里面找不到很多的,所以不知道现代科幻小说的概况。他介绍我看战后科幻小说的大家,也介绍科幻小说杂志给我。

你们今天是不知道当年美国大学里面的气氛的。嬉皮士是六十年代初兴起的,到了 1969 年正是全盛时期。反传统、反权威是当时的主流思潮,再加上反越战运动,所以大学被激进左派盘踞了。百客里是这两个运动的麦加,当然是绝大部分人长头发,打赤脚的了。我是基督教的,思想与他们格格不入,头发也剪得很短。虽然那里的华人并不左也不反传统,但是我很难与其他的人沟通。约翰却和大部分的人不同,和我的看法有很多相似的地方,我当然什么也和他谈了。

到了第二、第三个学期,我已经爱约翰爱得很深了。(百客里大学是三个月一个学期的。大多数研究生一年只上三个学期。)我这人是很多计谋的,自然制造了很多机会和他在一起。和他熟了,他就有时请我去音乐会,有时也开车车我去三藩市湾区的风景区逛逛。

我那时在一个老华侨家租一个房间住,离学校大约两公里。每天踹单车回校,所以锻炼得腿也粗了。约翰是加州土着,和父母住在百客里南面大约三十公里的卡斯特罗谷,要上课时就开车来。到了暑假,我见不到他了,十分难耐。一到开学,又见到他,当然十分开心。

第二年我们更好了。到了感恩节,他一家要开车到洛杉矶和亲戚过节。他知道我哥哥在那里,便建议我也和他们去。早一晚我就去他家过夜,认识了他的父母,也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了。

好像是第二年的暑假,我实在忍受不了不见到他。我那么多计谋的人自然会找到对策。也忘记了当时有什么藉口了,总之我就打电话给他,说我要去找他。第二天就踹单车踹了三个钟头,经过屋仑的黑人区,然后进入卡斯特罗谷,推车上山到他家,还在唐人街买了一只琵琶鸭去。见到他当然很高兴。他的父母是标准的美国人,所以很热情地款待我。我到五点钟便离开,又踹三个钟头单车回去百客里,还在百客里南部的黑人区吃“灵魂饭”(soul food)。第二天酸了一天腿。

从此以后,我就常常在星期六去找他,去听他的录音带,和他玩拼字游戏诸如此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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